close

《民法典》將於2021年1月1日生效。 届時,包括原《婚姻法》、《合同法》在內的九部法律將被廢除,所有條款將納入《民法典》。 它涉及我們的基本生活必需品,婚禮和葬禮。 從出生到上學、工作、結婚、買房買車、生孩子、分家、享受晚年,包括子女教育、鄰里糾紛、養貓養狗、繼承、買賣契约等。

那麼在新規則下我們應該注意什麼呢?

第一條離婚時,無辜方的權益應得到更多的保護

離婚時,無辜的一方可以申請更多的財產。 還新增了“其他重大過失”一項,即除另一方的“過失”不限於欺詐、家庭暴力和虐待外,如果另一方有其他重大過失,無過失方也可以獲得賠償。

第二條:離婚不再“遙遠”。 分居一年後,應决定離婚

《民法典》新增了應準予離婚的新法律情形,即在人民法院裁定不允許離婚、男女分居一年、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後,應準予離婚。 現行婚姻法規定,如果法院首次不允許離婚,起訴方可在6個月後再次提起離婚訴訟,經重新起訴後可能無法離婚。 如果對方沒有過錯,就很難提起離婚訴訟。

2021年《民法典》的新規定:降低離婚門檻,避免多次離婚訴訟無法離婚的情况,並給予雙方更多的離婚自由。

第3條:《民法典》新增了無效的無效婚姻,無效婚姻沒有法律約束力,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

在現有家庭中,重婚,禁止通婚,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,人身自由受到限制,隱瞞患有重大疾病的,可以在一年內提出解除婚姻或者無效婚姻的請求。

最重要的是,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至終沒有法律約束力,當事人沒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。 同居期間產生的財產,由當事人協商處理。 如果協定失敗,法院應照顧無辜方。 對重婚造成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,不得侵犯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,無辜者有權要求損害賠償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thyb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